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寒假前后借还图书的通知
寒假(1月24日至2月27日)将至,图书馆特别提醒大学城读者注意如下事项: 1、凡1月24日(星期日)前到期的图书必须在此之前归还,否则,逾期滞纳金从到期之日算起,包括整个寒假。 2、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如寒假期间不借书,可在开学后两周之内(即3月14日之前,含14日当天)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逾期滞纳金从图书到期之日算起。若假期要借书,必须将超期图书归还后,才能借书(因为存在超期图书是不能够外借的)。
请各位读者认真核对自己所
借图书的归还日期,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委托借还服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1:00暂停委托申请服务。 1月22日(星期五)16:15暂停委托借还服务。 3月1日起恢复正常委托借还服务。 4、寒假期间,若所借的石牌馆图书超期,可在石牌馆开放时间内自行去办理还书手续,否则不能借书。
图书馆 201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