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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1月24日至2月27日)将至,图书馆特别提醒读者注意如下事项:
1、凡1月24日(星期日)前到期的图书必须在此之前归还,否则,超期罚款从到期之日算起,包括整个寒假。
2、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如假期不借书,可在开学后两周之内(即3月15日之前)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超期罚款从图书到期之日算起。若假期要借书,必须将超期图书归还后,才能借书(因为存在超期图书是不能够外借的)。
3、委托借还服务的时间安排如下: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1:00暂停委托申请服务。
1月22日(星期五)17:30暂停委托借书服务。
寒假期间可以在理科书库开放时,到理科书库办理委托还书,其余时间暂停委托还书。
3月1日起恢复正常委托借还服务。
4、寒假期间,若所借的大学城馆图书超期,可在大学城馆开放时间内自行到大学城馆办理还书手续,或在本馆公布的委托还书时间内办理还书手续,否则不能借书。
5、校园一卡通充值,请到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
6、需要借阅证充值办理的读者,请于1月23日前办理。寒假期间只安排1月25、29、2月24日对外服务,其它时间服务暂停。
充值办证时间为 8:30—12:00, 14:30—17:00.
图书馆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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