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通告 | 入馆指南 | 联机目录检索 | 电子资源 | 读者服务 | 网上咨询台 | 网络导航
 你的位置是:首页->入馆指南->规章制度->借阅证管理办法
 
借阅证管理办法
------------------------------------------------------------------
一、借阅证
  1、借阅证   2、临时阅览证(当天有效)
  3、石牌六校通用借阅证   4、?石牌六校通用阅览证

二、挂失及补证
三、石牌六校通用借阅证的办理办法

一、 借阅证

1、借阅证
  读者在办理新图书借阅证时,应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办新证须按规定,缴交数码照相及证件制作费。具体规定如下:
  (1)本校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凭学生证,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借书证。图书馆以各学院提供的新生名单信息为办证依据。
  (2)本校其它各类研究生、进修生、培训班学员、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证件办理,须依据其培养单位或管理机构与图书馆签订的协议内容执行。(请本校有办证需要的培养单位或管理机构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
  (3)本校正式教工、博士后、挂职人员凭人事处证明和工作证办理借书证。

  2、临时阅览证(当天有效)
  办证时须交押本人的身份证及文献保证金50元。每小时收取服务费3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证件及文献保证金在退证时退还本人。

  3、石牌六校通用借阅证
  本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凭本人工作证或研究生证可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石牌六校通用借阅证"。办证时需交本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一张及办证费5元。

  4、?石牌六校通用阅览证
  (1) 本校硕士研究生凭本人研究生证,可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石牌六校通用阅览证"。?办证时需交本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一张及办证费5元。
  (2) 本校三、四年级的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部持院、系证明及办证者本人学生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石牌六校集体通用阅览证"。每班最多可办理3张,每张需交办证费5元。

二、 挂失及补证
(一) 读者丢失借书证应立即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
(二) 挂失请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
(三) 挂失前所有借出的图书,概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四) 读者借书证挂失一周后,可到图书馆办证处补领新证。补领新证时凭本人的有效证件(见《新证》要求),交本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一张。补证需交办证费。本校正式教工、我校国家计划招生的学生,交证件制作费3元;非本校的正式教工、非国家计划招生的学生,交办证费10元。 。每班最多可办理3张,每张需交证件制作费5元。
 

 

政府信息 | 教育信息 | 就业信息 | 出国信息 | 城市地图 | 软件下载 | 搜索引擎 | 内部交流 | 用户培训


(C) 版权所有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 广州 510631)
推荐:1024*768或800*6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