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校园疫情防控下,为满足师生居家(校)阅读需求,图书馆将对读者所借图书的借期和产生的超期违约金进行调整,如果下学期开学时间有调整,图书馆也会做相应的安排,具体调整如下:
1. 读者自本学期起至2023年3月5日期间的到期图书,应还日期均统一顺延至2023年3月6日。读者可通过“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查询图书借期相关问题。
2. 图书馆对有效读者,因疫情等客观原因产生的图书超期违约金,均已进行了免责处理,读者无需缴纳。
3. 如遇有特殊情况,请读者移步各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咨询,图书馆馆员会热情为大家提供协助。
图书馆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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