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师生阅读,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培育诚实守信、向上向善风尚,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还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持有本馆有效证件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还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第三条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读者有效证件持有人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四条 积分指标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
第五条 每外借、续借、按期归还文献资源1册(件)可增加1积分。每位读者每天增加积分最高为60分,每月增加积分最高为300分。
第六条 读者还书时如有逾期情况,按逾期归还图书1册1天扣除1积分执行。每册逾期图书使用上限为100积分。
第三章 积分用途
第七条 积分的其他用途请参阅我馆后续推出的积分使用细则。
第八条 积分仅限读者本人使用。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1日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图书馆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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