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将根据捐赠者意愿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将依据本馆《藏书规则》,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适应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正式出版物;

3适应大学及以上程度;

4.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华南师范大学师生、校友著作将入藏"勷勤文库",其它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勷勤文库"藏书将永久保存,其它纳入馆藏的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不入藏处理

1.捐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即拥有其所有权和处理权

2.不入藏图书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1)转赠 :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或转至本馆漂流角供读者取阅。。

2)淘汰:盗版、残旧及无学术价值图书,直接淘汰。

3.本馆无义务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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