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将根据捐赠者意愿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将依据本馆《藏书规则》,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适应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正式出版物;
3.适应大学及以上程度;
4.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华南师范大学师生、校友著作将入藏"勷勤文库",其它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勷勤文库"藏书将永久保存,其它纳入馆藏的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不入藏处理
1.捐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即拥有其所有权和处理权
2.不入藏图书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1)转赠 :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或转至本馆“漂流角”供读者取阅。。
(2)淘汰:盗版、残旧及无学术价值图书,直接淘汰。
3.本馆无义务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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