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一、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1.校内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馆。

  2.校外读者凭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和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办理临时入馆查阅资料证明。图书馆有权根据读者和资源情况决定接受或拒绝校外读者的入馆查阅资料办理申请。

二、校外单位来访参观,请提前与图书馆办公室预约。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须事先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三、爱护图书馆公共财产。严禁偷窃、撕毁、涂抹、私藏书刊,严禁搬动、拆毁、破坏图书馆设施。

四、请勿大声朗读、谈笑,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五、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馆内提供饮用水,请勿携带食物及饮料入馆。

六、合理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遵守秩序,禁止霸位。请当日取走个人物品,勿超时存放。

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座位时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谨防被盗。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入馆。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触动电箱、私接电源,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离开图书馆时请对门卫人员的必要检查予以配合。

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劝告者,我馆有权拒绝其入馆或停止其借阅权限,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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